新法案旨在遏制政府施压以压制合法网络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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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推出新法案,旨在遏制政府机构通过施压手段迫使科技公司删除合法网络言论。该法案针对政府利用监管威胁或行政压力干预平台内容审核的现象。此举意在保护公民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防止公权力过度干预互联网自由表达。
AI 深度解读
深度解读:JAWBONE 法案——对抗政府“jawboning”以保护网络言论自由
背景
近期,美国参议员 Ted Cruz 和 Ron Wyden 联合提出了《打击武器化官僚机构对网络表达干预的正义法案》(Justice Against Weaponized Bureaucratic Overreach to Networked Expression,简称 JAWBONE Act)。这项两党立法旨在应对一种日益隐蔽且危险的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即政府官员通过施压、胁迫手段,迫使广播公司、交互式计算机服务提供商(如社交媒体平台)或人工智能(AI)提供商,对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合法言论采取删除、封禁等行动。
这一举措的背景源于近年来美国政府与科技巨头之间日益紧张的互动。所谓的“Jawboning”(字面意为“下巴动作”,此处指政府通过口头威胁或暗示性压力迫使企业自我审查)已成为一个严重的宪法问题。由于这种施压过程往往不透明,公众甚至受害者本人有时都难以察觉其背后的政府干预。此外,电子前沿基金会(EFF)近期代理了一起典型案例:一款名为 ICEBlock 的应用程序允许公众举报社区内的移民执法活动,其创作者 Joshua Aaron 在2025年6月遭到联邦高官的调查和起诉威胁,随后在2025年10月,美国司法部长要求苹果(Apple)从 App Store 下架该应用,苹果随即执行。EFF 认为,这种政府胁迫严重侵犯了 Aaron 的第一修正案权利。
核心内容
JAWBONE 法案的核心在于建立联邦层面的法律救济机制和透明度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确立联邦诉讼权:法案创造了一项新的联邦诉因(federal cause of action),允许个人对那些胁迫或试图胁迫第三方(如平台、AI提供商)限制合法第一修正案言论的政府官员提起诉讼。这为受害者提供了除第一修正案本身提供的保护之外的额外法律武器。
- 建立透明度系统:法案要求建立一套机制,用于记录和公开政府与上述中介机构(intermediaries)之间关于用户表达的沟通情况。旨在让公众看清政府是否通过幕后施压影响了网络内容的可见性。
- 明确“Jawboning”的危害:法案明确指出,仅仅因为政府官员或机构的要求甚至威胁而删除帖子或取消账户,与代表政府监视人们的通信一样,引发了严重的言论自由担忧。
- 平衡监管与言论自由:EFF 在声明中强调,虽然政府施压可能违宪,但并非政府与平台之间的所有沟通都是违宪的胁迫。如果将所有合法的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信息分享都视为违宪,可能会抑制那些有助于构建更健康、更安全互联网的良好意愿互动。因此,立法需要在防止胁迫与保留正常沟通之间找到平衡。
- 重申平台的第一修正案权利:EFF 特别澄清,社交媒体平台和其他互联网中介机构拥有自己的第一修正案权利,有权决定如何审核用户言论。它们不是“国家行为者”(state actors),因此没有义务在第一修正案下允许所有用户言论。最高法院在 Netchoice 案件中也再次确认,这些服务有权编辑和策展用户内容,无论其是否符合政府立场。保护这一权利至关重要,以防止政府反过来 dictate(命令)公司如何编辑其网站。
关键要点
- 立法名称与发起人:《JAWBONE Act》,由参议员 Ted Cruz 和 Ron Wyden 提出,具有两党支持背景。
- 核心定义:“Jawboning”指政府利用权力或威胁,私下迫使私营科技公司审查受宪法保护的言论。
- 法律创新:
- 赋予公民在联邦法院起诉实施胁迫的政府官员的权利。
- 建立政府与平台间关于内容审核沟通的透明度报告机制。
- 典型案例佐证:EFF 代理的 ICEBlock 应用下架事件。2025年,美国司法部长直接要求 Apple 下架该应用,Apple 服从,这被视为典型的政府胁迫行为。EFF 已依据《信息自由法》(FOIA)提起诉讼,要求披露政府与 Apple、Google、Meta 之间迫使下架合法内容的通信记录。
- 平台权利界定:
- 平台拥有编辑和策展内容的权利,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 平台不是“国家行为者”,不受第一修正案“必须容纳所有言论”的义务约束。
- 保护平台的策展权是为了防止政府通过反向施压(要求保留或删除特定内容)来操控平台。
- EFF 的立场:支持该法案,认为其在提供额外保护的同时,也承认政府与平台间正常沟通的必要性,旨在寻求防止“Jawboning”与维持健康互联网生态之间的正确平衡。
意义与影响
JAWBONE 法案的提出标志着美国在数字时代言论自由保护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首先,它直面了“数字时代的审查”这一灰色地带。在传统媒体时代,政府直接审查新闻相对容易识别;但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可以通过非正式的、非书面的压力,利用反垄断调查、国家安全威胁或监管大棒,迫使科技巨头进行自我审查。JAWBONE 法案通过引入联邦诉讼权和透明度要求,试图揭开这层“黑箱”,让幕后施压行为暴露在阳光下。
其次,该法案强化了互联网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长期以来,关于平台是否应承担“言论平台”而非“内容发布者”责任的争论不休。EFF 通过此案重申并强化了平台拥有编辑权(editorial discretion)的观点,这不仅保护了平台免受政府不当干预,也保护了平台免受政府反向干预(即政府强迫平台保留某些政治正确或有害的内容)。这与最高法院在 Netchoice 案件中的倾向一致,即尊重私营平台的策展自主权。
最后,这一立法尝试在复杂的利益格局中寻找平衡。它既反对政府滥用权力进行“武器化官僚干预”,也避免过度解读导致政府与平台间必要的安全、反恐等信息共享陷入瘫痪。如果该法案得以通过,将为普通用户提供更坚实的法律盾牌,抵御来自政府内部的隐性审查,同时也为科技公司在面对政府压力时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底气。EFF 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如 FOIA 诉讼)追踪此类案件,并期待与国会合作完善这一两党法案,以在保护表达自由与维护国家安全及互联网健康之间达成最佳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