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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就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公开征求意见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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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制度被视为整治「内卷式」竞争和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重要创新。此举有助于压实企业价格合规责任,优化多元共治的市场秩序。

AI 深度解读

背景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当前市场环境中存在的过度竞争问题,起草形成了《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文件于 6 月 29 日至 7 月 28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监管层在 2026 年持续深化市场秩序治理的一部分。

从时间线来看,市场监管总局在 2026 年 3 月已拟禁用「生鲜灯」并规范殡葬领域明码标价,4 月推动《价格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修订,5 月关注质量认证领域的涉外风险,6 月初发布 618 合规提示严查虚假降价和刷单炒信。此次推出价格监督员制度,被视为对前期一系列监管动作的深化与制度化延伸,旨在通过创新机制解决深层次的市场治理难题。

核心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核心在于建立并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该制度被定位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重要制度创新。

文件明确指出,建立这一制度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重要途径。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压实企业在价格合规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同时,该制度旨在健全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从而优化高效协同、多元共治的价格治理机制。最终目标是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市场回归价值竞争的本质。

关键要点

  • 征求意见时间窗口:《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期为 6 月 29 日至 7 月 28 日。
  • 制度定位:该制度是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有力抓手,也是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制度创新。
  • 主要目标
    •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 压实企业价格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
    • 健全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
    • 优化高效协同、多元共治的价格治理机制。
    • 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 监管连贯性:此举措与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 618 合规提示(严查虚假降价、刷单炒信)、推动《价格法》修订等动作一脉相承,显示出监管层对价格违规行为持续高压监管态势。

意义与影响

价格监督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价格监管从单纯的行政执法向「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多元共治模式转变。

首先,对于企业而言,这一制度将强化价格合规的外部约束。企业不仅要面对监管部门的检查,还需接受价格监督员的监督,这将倒逼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体系建设,避免因恶性价格战导致的合规风险。

其次,对于行业生态而言,该制度有助于遏制「内卷式」竞争。通过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企业从单纯的价格比拼转向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提升,推动市场向「优质优价」的健康方向发展。

最后,对于消费者和市场整体而言,多元共治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减少虚假降价、刷单炒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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